在農村電網中無功補償裝置有何作用?
在90年代以前,農村低壓用電以居民生活用電為主,其負荷主要是照明用白熾燈,不僅用電量少而且負荷性質基本是純電阻性(COSφ≈1),而低壓動力用戶的負荷功率因數雖然較低,但其用電量占總售電量的比例較小,故影響不大。近些年來,由于各種現代家用電器的迅速普及和大量使用,居民生活用電不僅用電量有了較大的增長,更重要的是其負荷性質有了很大的改變。與此同時,低壓動力客戶電量增長迅速,近幾年已經占到了農村總用電量比重的60%~70%,主要以紡織行業、機械加工為主,而且動力客戶的用電量明顯呈現出繼續增長趨勢。這些動力客戶,其設備自然功率因數較低(COSφ=0.6~0.7),且經常處于低功率因數運行狀況。
目前,純居民生活用電的農村綜合變已經不存在了,絕大多數農村綜合變的非普工業用電占到60%以上(小集鎮公用變和排灌變除外)。由于低壓動力客戶都沒有進行無功就地補償,網改時由于資金不足等原因也未考慮低壓無功補償問題,導致農村綜合變的功率因數很低,基本上在0.6~0.7之間,即無功功率在配電線路上引起的有功損耗實際上超過了有功功率在配電線路上引起的有功損耗。因此,從技術面分析,無功功率引起的有功損耗已經成為影響整個低壓配電系統線損率最主要的技術因素。
經過實踐,無功補償技術的應用為電力企業和客戶帶來了雙贏的局面。對客戶來講,合理進行隨機補償,可以降低電流,減少內線損耗,提高設備出力;對供電企業來說,無功補償技術改造后,配變可以降低損耗,使得配變利用率提高,滿足了更多動力客戶的供電需求。從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村綜合變容量不足的矛盾,可以將有限的電網建設資金用得更為合理。
無功補償的對象主要是需用動力設備容量在10千瓦以上的客戶;補償的方法應以隨機補償為主,實現無功就地平衡。從補償數量上來講,理論上講可以考慮按現有動力設備容量1:1~1:1.2來進行就地補償。考慮到農村動力客戶單臺設備容量都較小,生產情況隨著經濟形勢經常變化,可以考慮采用小容量的電容器(如2千乏、4千乏)等合理進行分組配置或者按現有動力設備容量1:0.6~1:0.8進行補償以避免過補償。從補償后效果來看,補償后動力電流可以下降1/3以上,有些甚至能下降一半電流,臺區線損基本上可以降低2~4個百分點,可以起到較好的降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