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法1月1日起實施 各地稅率標準確定
人氣:1349次發表時間:2018-01-04
環保稅法昨天起在全國范圍實施,自此,環保稅全面取代執行了38年之久的排污費。其實,環境保護稅第一個征收期在2018年4月份左右,并不是說1月1日之后就開始申報納稅。而目前,各省份都已經按照環保法規定的稅額幅度,根據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等因素,確定了各地的環保稅率標準。
環境保護稅法對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稅額設定了上限和下限:大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
北京市的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適用稅額都是按法定幅度的最高標準執行: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稅率分別為每污染當量12元和14元,是法定最低標準的10倍。
天津以及河北臨近北京的部分地區的大氣污染物環保稅標準僅次于北京,是法定最低標準的8倍以上。
而江蘇省南京市的大氣污染物環保稅率是法定最低稅率的7倍,江蘇南部其他地區和上海、山東等省市在大氣排污方面也采用了相當于法定最低標準5倍到6倍的環保稅率。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有的地方各種環境的容量已經到極限了,就必須把稅額定為最高線。有的地方可能還有一定的容量,那么可以根據當地的情況選擇一個適當的稅額。
四川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3.9元,是法定最低標準的3倍多,在西部省份中最高。
四川省地方稅務局流轉稅處主任科員鄧文英:我們四川盆地的地形地貌決定了大氣污染物的治理成本比較高,治理難度比較大,所以說我們的應稅大氣污染物,就高于了應稅水污染物的稅率。